有一小段时间没写部落格了。因为有些小忙,也因为玩物丧志。呵呵。因为一有时间我都在拼拼图。。。我想这就是blogspot 的好处吧!有apps所以可以无时无刻想写的就写。
话说,那天朋友说要开始一段感情必须要先约会。是吧,当时我是这样回答的。但是,其实我有些疑惑。我真的非有过约会才能在一起吗?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非一定是见面。就算没见到面,依旧可以很真实的聊着天。很实在的走进彼此的生活。不是吗?反之就算见面了相处了也不一定就是真实的吧?我是这么认为的。
那么究竟有这样的想法是我太过前卫了吗?我无从而知。但是我依旧执着的认为假如一见钟情是可以被接纳的,那么喜欢上素为某面的人也没什么不可以的。相反的,一见钟情还显得更肤浅,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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